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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形势汹汹,商业物业承租方是否可以以疫情为由向出租方请求减免租金?
2020-02-12      作者:吴倩文
随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爆发,大量实体经济遭受严重打击,基于疫情的防控,商场、酒店、餐饮等商户的正常经营收到巨大影响,大量企业复工延迟。那么作为商业物业的承租方,是否有权以新冠疫情为名向出租方提出租金减免呢?我国法律提供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两种免责或变更的情形,即“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那么新冠疫情下,承租方是否可以援引前述两个理由提出减免租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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