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20年12月29日,本号发表了“我所律师代理的韩美林先生著作权维权案尘埃落定”一文,该案圆满解决后,韩美林先生亲书“惩恶扬善”锦旗赠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对我所代理律师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本文转自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公众号,文中选取的图片一为部分侵权紫砂壶,其余四张图片系我所律师黄婧参与证据比对和庭审质证的工作照。
以下文章来源于济南中院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成功调解一起涉著名艺术家著作权维权案件。
该起案件的原告韩美林系我国当代著名艺术家,曾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平艺术家”等多项荣誉称号,代表作品包括2008北京奥运吉祥物福娃、中国国际航空公司航徽等,其紫砂壶作品受到国内外业界的广泛关注。



本案作为知名艺术家维权案件,所涉被诉侵权产品数量较多,案情较为复杂,案件标的额较高。立案后,承办法官立即与各方当事人取得联系,组织各方当事人及代理人进行证据交换并到某公司现场勘验,要求各方对涉案紫砂壶的外观设计、署名部位及署名方式等细节进行逐一比对、拍照及摄像存证。经过为期三天的现场勘验和证据交换以及前后两次开庭审理,案件事实已全部查清。
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前提下,承办法官田越洋庭长对被告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力促当事人达成和解,三被告认错态度良好,积极过付了赔偿款,原告韩美林先生也给予被告充分的谅解。本案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韩美林先生亲笔书写锦旗致谢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济南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