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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0-16
我所陈丽华律师、刘军律师受邀参加遗产管理人分享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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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实施遗产管理人制度、规范遗产管理人服务行为、维护家庭和睦社会稳定,推动完善民法体系建设,上海市新虹桥公证处与北京市正阳公证处等多家公证处于2021年10月8日共同启动“遗产管理人推荐互认计划”,北京市德鸿律师事务所通过初审、复审、互认计划竞合审查等环节,成为首批遗产管理人入库备案的18家专业机构之一。


2022年1月20日,上海市新虹桥公证处携手广东省广州市南粤公证处、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处举办“遗产管理人推荐互认计划”首次线上沙龙。

我所创始合伙人、家事与财富传承部负责人陈丽华律师受邀参加了本次线上沙龙活动,并以“律师担任遗产管理人的优势及风险”为主题进行了交流分享。陈丽华律师提出,律师担任遗产管理人具有专业优势和职业优势,一方面律师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具备律师职业素养,善用财富传承工具并擅长争议解决和纠纷调处;另一方面律所作为专业机构具有跨领域的资源优势,团队合作优势和能够持续履职的优势。同时,陈丽华律师也提出了律师担任遗产管理人的风险,包括权利来源的效力风险和履职障碍风险等,并针对这些风险的应对方式和与会专家进行了探讨。


2022年1月21日,北京市正阳公证处举办了主题为遗产管理人理论与实务探讨的线下交流活动。我所高级合伙人、家事与财富传承部成员刘军律师受邀进行了交流分享。刘军律师围绕“遗产管理人制度适用中面临的实务问题”进行了主题发言。刘军律师从律师实务要点出发,重点分析和探讨了遗产管理人履职过程中的现实障碍和实务难点,并针对律师担任遗产管理人涉及的相关实务问题提出了建议和思考。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和财产类型的丰富,《民法典》中新增遗产管理人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原《继承法》的制度遗漏,使遗产管理更加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更好地兼顾继承人、债权人及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也将更有利于应对日益复杂的遗产继承问题。目前已经有广州、深圳、上海等机构发布了律师担任遗产管理人的操作指引,但该制度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对于遗产管理人的权利来源、权利行使边界、风险防控以及遗产处置等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探讨并付诸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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